装修增项部分未告知业主,该不该付
38平米小公寓装修,合同上写明工程总造价为5万,开工前付总款40%为两万,中间分别付了1.5和1万,余下尾款5千。但在付尾款时被告知除尾款外有增项为11939元,施工期间并未告知有增项且需另行支付(其中增项有消防改造代付1500元,衣柜制作面积增加1425元,衣柜做得双色补差价300,石膏板包两根柱子450,厨房做移门封门套基础240,衣柜移门用雕刻板补差价600,隔断移门加三轨轨道300,卫生间开开门2030,房间砖补差价1840,代买卫生间暖风机480,代买卫生间五金150,封窗户2624元,共12项,以上项目均未被写入预算书中)。生活本不易,想请问各位我是否应该付这多出来一万多的装修增项?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