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璐璐
律师
建议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医疗保险办公室详细咨询具体办理程序和手续。该行政主管部门是负责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定点规划、评估规则和工作程序以及医保相关管理工作。一般申请条件为:1、符合本市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定点医疗机构总体规划;2、符合国家和本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设置、执业标准;3、遵守国家有关医疗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4、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相关政策,并经物价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合格;5、严格执行本市医保的有关规定,建立了与医保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三级医疗机构及二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应有专门管理医保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其他医疗机构应有专(兼)职管理医保工作的人员;6、配备符合本市医保联网结算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有相应的管理和操作人员(申请条件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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