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施工过程中工人受伤我们是否应该负责?
老屋翻修,由于没时间长期在现场盯看,在当地找了个总包(当地的熟人,跟私人签订,双方签字),双方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说明在此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总包房负责,在施工过程中有两个工人从高处落下摔伤,造成不同程度的受伤,前期治疗和赔偿是包工头与工人私下协商解决,我们只是考虑到实际情况提前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作为包工头应急之需,现整个工程完工,我们已与包工头进行了结算(工程支付和结算都有包工头手写收条,在整个工程核算过程中有争议的9千多元我们也没有计较,并给予支付。),最近年关,前两天给我们电话,明确说工人受伤之前赔付的他负责,之后需要赔付的由我们负责,不然,就将工人领到我家,并且我们拒绝支付就将我们支付的工程款全部退还并到法院起诉我们,我们经过商量已经明确答复:1、我们拒绝跟他们沟通,2、如果将人领到我家立刻报警,3、如果起诉我们积极应诉,如果国家法律最终判决要求我们赔付我们承认。请问1、我们这种做法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应该怎么做?2、面对他们的法律起诉我们应该怎么做?3、这种起诉是包工头起诉我们,还是工人起诉我们,或者是他们一起起诉我们?4、按照法律规定我们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或者应该承担什么责任?4、这件事最坏的结果是什么,如果走法律程序的时间大概是多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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