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学摄影的学费是分期的(信用贷款那种类型),最开始的四个月按时还了分期的费用,当时觉得应该问题不大,但是在从第五个月(总的来是从2018年的5月到2019年的10完)开始由于我没了工作也就没了经济来源去用于支付分期的钱,就从2018年的9月开始逾期到现在。10月份的逾期费是269,就想说等有钱了就还上。但是我再看1月份的逾期费都有2300多了(都已经超过分期的1347了)然后未出的账单逾期费更是高达3千多,按那个信用贷款公司的人的说法,这些钱叫滞纳金,我就想问的是,信用贷款方口中的滞纳金是否属于滞纳金?还有这个钱如果我最后还不上(像这样滚雪球一样的滚下去,对于我,我真的无力偿还)会被怎么处理?我就想知道他们这种信用贷款是否合法,毕竟这个逾期服务费实在是太高了,再过几天就会增加3千多的逾期费,真的很着急,希望能得到律师们的专业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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