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犯罪记录的事业单位职工
在2011年高考结束后因故意伤害被判2缓3,收到大学通知书便前往上大学并没让学校发现,上大学大专3年期间是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去户籍地司法局报到连续3年。2014年大专毕业后因是国家免费培养生,直接被分配了工作,当时不知是否政审 反正没有影响工作,甚至正常入编成为了一名基层教师,现在已工作4年半,但是近年来申请入党时在一体化平台被查出有记录,单位方面问我 我就简单说了是学生时代和同学打架被派出所记录过一次,后面单位也没有再问... 请问这种事情该如何解决,应该坦白还是继续埋头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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