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判定同等责任,感觉不公平
2019年1月19日早晨8点半左右我爸从家骑车出发去上班,途径庞家泉东头路口,我由北向南正常行驶,忽然被东向行驶的一辆轿车撞倒,不幸人被撞入河中受伤,然后被送往医院。对方无证驾驶,我爸也是无证驾驶。肇事者在第一现场让其老公顶包。后来才承认她开车。
交通事故判定书认定双方同等责任。我感觉很不公平,摩托车无证和汽车无证一样吗?关键我们是受害者,法律不是同情弱者吗?
展开
收起
-
补充问题:
我知道三日之内提出复议,复议能解决问题?
展开
收起
2019-02-01 13: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