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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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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结婚房产问题

咨询个问题 1.本人未婚,去年(18年)父母出了首付款给我买了套房,按揭部分自己还,登记在我一个人名下;问:如果以后结婚,婚前 房产证加了女方姓名,是不是就意味着房子首付部分和按揭部分完全是两个人共有(另有约定除外)?如果我不想两个人共有,至少首付部分不想两个人共有,那我现在给父母写一份借首付款的借条,是不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2.另外,假如在日后涉及到一些其它债务纠纷等问题,那么房子在我没还完按揭和父母钱的情况下,房子是不是不被认定是我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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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
2019-02-03 16:33:46

全部(15)位律师解答

  • 朱琦菡 律师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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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03 16:35:22
    74
  • ¥3.33
    朱家明 律师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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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03 16:36:06
    220
  • ¥3.33
    王宝珊 律师
    你好,你说的完全正确如果房产证上添加女方的名字,视为你对女方的赠与,之后盖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是可以另行进行书面约定或者和你的父母签订一份借款协议用于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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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03 16:36:50
    1495
    • 王宝珊服务方: 房子主要根据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来确认,如果房产证已经办理下来,那么该房产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如果房贷不能积极偿还,那么银行是有权申请法院拍卖你这个房产来优先偿还余下的贷款。当然你如果还有其他的债务的话,其他债权人也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你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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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03 16:37:49
  • 张太山 律师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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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03 16:39:00
    0
  • 秦惠芳 律师
    该回复2019-02-03 19:35:09被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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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03 16:43:31
    1238
  • 苗世静 律师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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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03 16: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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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晶 律师
    该回复2019-02-03 17:30:40被作者删除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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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03 16:46:27
    241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1.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在女方要求加名才订婚后又离婚的,可以把该房产作为附条件赠与,届时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可以把父母首付款作为夫妻双方共同借贷,与父母发生借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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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03 16: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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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琴 律师
    1.首先不清楚您写的婚前加女方名字是否是笔误,因为婚前和婚后加名不同,婚前加名一般是按份共有,因为我国对共同共有必须有明确规定。按份的话完全可以对女方的份额约定低一些。 2.您所说首付以父母债权形式,实际如果是婚前,仅是您个人债务。 3.房子原则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资产,贷款,借款均是债,与作为物权的房屋所有权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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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03 16: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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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33
    王雪楠 法律执业者
    你好,第一,如果房产加了女方的名,且没有约定份额,那么房产(含首付)一人一半。写借条只是代表首付款是向父母借的,产权还是夫妻共有,不能根本解决问题。 第二,房子在你的名下,就是你的财产,与是否有借款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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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03 16: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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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璐璐 律师
    该回复2019-02-03 17:34:22被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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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03 16: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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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景军 律师
    婚前个人财产登记在本人名下,如果离婚,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会判决给这个本人,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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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03 17:14:22
    112
  • 李洋 律师
    该回复2019-02-03 18:29:02被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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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03 17: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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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晔 律师
    你房屋系父母对你个人的赠予,如果今后结婚加上女方的名字则视为对女方的赠予,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你即使写借条或欠条,在婚前的个人债务也与女方无关。贷款房屋除非还贷部分有证据证明是你父母偿还的,否则还贷部分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投入,日后离婚需要将还贷部分的一半分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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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03 20: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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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瑶 律师
    你好,婚前如果你女方的名字视为你对女方的赠与,属共同共有,未约定份额一人一半。你们双方未结婚,你写借条,如无特殊约定,这属于你自己的婚前债务。房子是不动产,是登记对抗主义,登记在你名下就属于你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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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04 0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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