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
我与现任妻子育有一个一岁四个月的宝宝,现因情感不和考虑离婚,女方是广东化州人,我是四川成都,以前我一直都是在广东工作上班,收入不稳定去年才开始好转,有五千多一个月,但是也只是去年下半年这样,以后考虑到个人的身体状况,决定回成都生活上班,而在成都那边工作收入只有3000到四千多一个月。我打算争取孩子扶养权的成功率有多大,家里就我一个儿子,姐姐早已嫁人。而女方还有两个弟弟妹妹,双方父母都有意愿扶养女儿。请问假如我放弃扶养权大慨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我是否还有其他损失?我们属于是未婚先孕,去年六月领证,她一直在照顾小孩。还有支付扶养费时是按照我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还是先考虑扶养方的生活水平给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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