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海
律师
这个问题解决的方案有很多种,主要是看你是否要继续经营下去,然后也要看这个商铺的升值空间,您与这个开发商以后的关系将如何维系。如果商铺处于黄金地段,有升值空间,那么建议您还是要求开发商继续办理房屋产权证,然后对于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这一段时间的损失,由他来进行适当的弥补,这样双方签订类似的一个补偿损失的协议会更好一些。如果说解除合同,要求他把商铺收回,然后再返还你购买商铺的款项,目前来看是不现实的,他没有钱支付这笔款项。所以要求他继续履行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义务是比较明智的。至于因迟延办理房屋产权证而造成的损失,完全可以分年分月来进行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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