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婚
我不确定事情的性质如何,事情呢大概是这样,我叔叔老家农村的,在我大概刚上初中的时候,经一个认识的人介绍对象,说是神经病一点都不过分,但是呢她们说可以怀孕生孩子,所以我叔叔想着多年也是一个人,现在有个人能给自己传宗接代也可以的,就在老家摆酒席给那女的过了户口,两个人一起过日子了,但是过了几年吧,也就是两三年的样子,给那女人治病吃药无果,我叔叔觉得这样下去不行,然后就把那女人送走了,那女人没有个人独立生活能力,身边离不开人。后来又过了几年,经家里人介绍又跟一个女的结婚过日子了,这个女人呢没有登记户口,但是也摆了酒席宴请了亲朋好友。现在已经十多年过去了,那个神经有问题的女方家里不知因何原因,惊动了派出所民政局各个相关部门,声称要注销户口,不然就是犯了重婚罪,还说要把人送到我叔叔家里来……所以我想请问下,这个事情目前为止怎么才能妥善处理,我叔叔肯定是不会要那个不能生育的女人,而且也没有生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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