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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没有退失业金的说法,但符合领取失业条件的,才能在办理失业证后,可以领取2年失业金。 《失业保险条列》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
失业保险待遇。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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