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
各位律师:大家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家在珠三角地带,。我爸只有两女儿,我姐嫁本地,我嫁外省。2014年经过我同我爸,我姐商量好,(因为我两公婆没房子在本地)把我爸妈在住的瓦房78平米(有房产证)经过公证,赠予方式过户给我和我儿子。房子经过评估当时值11万,我就给我姐5万,爸妈就和我们住到他们百年归老,另外还有三间80平米没有房产证的给我姐。但当时没有写合同或者协议书,过户后,我就在2015年报建审批,到2016年8月建好。好了!现在修地铁在我家附近设有一个站,政府要征收我家,补偿方案是:一楼1.5万一平米,二,三,四楼就2800一平米。我姐见征收有钱了,就回来说无论什么时候征收她都要地的一半的钱。我爸也觉得她亏了,也帮她要,给我两个选择,一是给地的一半钱给我姐,两个老人养老,两姐妹一起负担,两个老人的股份(村里的股份分红,如果村里的地卖完每份有两百万那样)不会给我。二是我姐不要房子的钱了,但两个老人养老全权归我负责,两个老人的股份也不会给我。他们提出这样的要求,我两公婆都不同意。我说当时过户评估说好是多少就多少,最多到时征收了另外给多十万我姐,或地价给三分之一我姐,老人一起养,老人股份一人要一份,他们也不同意。现在我爸就在村里到处跟人说我不养他,说我反骨,忤逆!还要说和我脱离父女关系。我都是按照过户时说得,建好房子到现在都是给一楼爸妈住的(水电包括他收租的水电都是我们出的),他们有养老金,加上没有房产证的几间房的收租,每月有六千多的收入,他们住院我两公婆也有去陪床照顾他们,六十多岁,能吃能走,要怎样才是养呢?现在我爸就是帮着我姐,(我爸从小到大都是偏帮我姐的,加上我是嫁外省的,看不起我们,说我老公是捞仔,过年给我小孩红包5块,我姐小孩100块,问小孩说的)一定要给一半地的价钱我姐,不然到时征收他有权收回地的钱,二,三,四楼的就是我两公婆的。他说去问过律师了。在这,我想问下各位律师,我爸可以用任何方法或者理由(说不养他)要回地,或者房产吗?还有他说脱离父女关系,叫我把从小到大养我的钱还给他!我怎么办呢?在这谢谢各位律师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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