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报销
我是工程单位员工,2018.9.29工地摔伤,右股骨颈骨折,第二天手术,报销很耽误而且磕磕碰碰。公司和社保在北京,项目在我的老家河南。公司交的北京五险,项目又买的河南人寿意外保险。
我住院的时候公司给医院说走人寿意外,我术后才知道这件事,我申请工伤。因为我出院都已经是23天了,医院规定出院后7天才能取发票,已经超过30天的工伤期限,我30天后才把工伤提交了。2019春节前我问公司机关,公司机关说工伤一切正常,六个月修养期过了后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年后又突然说因为工伤提交的晚,社保局不给报销住院费用,劳动能力鉴定到时间依旧做,因为项目买的人寿保险,就让项目走人寿保险给我报销住院费,不够的再赔现金。
我现在已经把住院费报销提交给人寿保险公司了,先把住院费用报销了,我怕公司忽悠我,最后劳动能力鉴定取消了怎么办,或者因为我不上班开除我。
我问过公司,我出院之后复查和吃药的费用呢,公司年后让我填一份“异地就医备案申请表”,说是可以报销后续的,又说如果备案表让社保局审批通过了,我的劳动能力鉴定可以不用去北京,而是在河南做鉴定。
我怕公司突然辞退我,我最后什么也得不到,我术后五个月了还在拄拐走路,不能脱拐,无法再工地上班,但是项目领导已经催我了,同事们感觉我是不想上班耗着,态度也很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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