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首付贷,未收房,如果退房怎么还?
律师您好,我的情况是16年初的时候在沈阳买了一套房子,然后当时买的时候他说是商住两用的,当时买的时候他给推荐用首付贷,我首付拿了5万块钱,然后首付贷用了17万,也就是说,这个房子首付是22万,然后全款是44万,剩下那个银行贷款我一直在还着,然后当时开发商口头承诺那个首付贷用一年之内你都可以,没有利息,然后一年之后,交房,一年之后肯定交房,结果是他这个合同要求是半年,半年就得全还上,后来收房的时候,这个房子纯是商用房,然后我们当时都没收房,就是说他这个房子有问题嘛,就不能收,当时新闻也都报过,后来僵持不久大部分也都收房了,大部分都着急用,我有顾虑就要求退房,写了几次退房申请,工作人员再三阻拦无果,一直拖延至今。补充下给我出首付贷是第三方,其实是开发商自己,名字是另一个名字,第三方在北京,现在北京的第三方起诉我,理由是单独把借给我首付贷的事情提出来,要求本金17万和利息违约金118900.00,只字未提房子的事,没有前因后果的。这个房子至今一直在还银行贷款,首付贷未还过。现在我不知道应该走退房,还是收房。如果退房,这个首付贷是不是由开发商去还了?(目前我经济状况不太好,没有资金收房)我应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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