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超
律师
1、不存在 80以上的老人必须要和子女一起的规定。
2、领取拆迁房屋时,家庭人员可以协商对这些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在办理的房产证上写上谁的姓名。成本就是房产证上每增加一人多付10元的工本费,就多一本房产共有权证。有的家庭以后房子是给孩子的,为了以后过户时少缴一点税费,在做房产登记时就把孩子的名字一起写上,但这样的后果就是以后孩子再想买房子时,就成了购买二套房了,一样要多交税费。所以自己看家庭情况选择写几人的名字。
通常没有矛盾的家庭,年纪大的老人会主动放弃安置房的产权,将自己的产权份额办到晚辈名下,否则以后一旦成为遗产也是挺麻烦的,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财力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3、祖母并非强行领取了您和您母亲的房屋,而是选择这一套房屋,来和您及母亲 共同拥有。
4、您和母亲作为 共住人,只要同您祖母在一张户口本,就应当获得起码一套房屋的居住权
5、您父亲被判处重婚罪,如果处罚完毕,他当然可以再婚。因为同您母亲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继母有无权利分房,请依第4条判断
6、47万的补差费,应当全体家庭成员承担。当然,可以协商。
6、起诉胜算要看您的诉求。为了维护您的最大合法权益,诉求应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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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超服务方:
北京广睦律所,为您坚守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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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超服务方:
以上专业回答,有五百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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