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
七年前,父亲想要买房。但是父母都是文盲,无从下手,三叔在县城工作,认识一个房地产开发商,三叔了解到我家有买房的想法时,三叔和我爸商量这件事三叔给我家帮忙,过几天三叔告诉父亲,建议在三叔名下买,因为以三叔名字买的话每平米能便宜500元,最后能便宜50000元,于是父亲同意了这个想法。于是三叔替代我家在县城买了房,但是我们长期在省城,所以县城的房子一直空闲着,三叔说闲着也是闲着,于是让他的大儿子去住,因为三叔是父亲的亲三哥,所以父亲也同意了!三年前,三叔因病去世。现在因为我的工作原因,所以想要在省城买房,于是想卖掉县城房子,于是要求我的五哥也是目前房子的居住人搬出来,我们要卖掉这个房子。居住人同意了,但是我三妈(三叔的配偶)不同意,三叔的小儿子也不同意,想把房子占为己有!父亲以前给三叔分三次给的钱,一次十万左右,总共三十万元整,两次属于直接到银行打到了账号,一次属于当面给钱,给钱的时候在场的人又我三叔,父亲还有三叔的小儿子。以前三叔的小儿子一直承认十万块钱是给我家买房子的,但是现在人家不承认了!人家想卖掉我们家的房子,我想起诉他们!现在我家能提供的证据有:①父亲给三叔打钱的凭条②以前三叔大儿子给我家的写的纸质凭证③我和我三叔大儿子的通话记录,通话记录中表达的意思为:我三叔生前给他的大儿子说房子是你六叔家的,也就是我家的,大儿子能出庭给我们作证!现在我问问我起诉的话能有赢得可能性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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