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浩天
律师
首先,如你所说的法人是否指法定代表人,如是,则幼儿园应该是以公司形态存在,(以下内容按公司来讨论 ,若幼儿园为合伙企业形态则应当另行讨论)。你的身份为隐名股东。这是前提。
其次,公司制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部而言均以公司资产承担责任 资产不足以抵付债务时可破产。换言之,作为公司形态,股东只要履行了出资义务,不用再承担责任。除非出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况(需另行讨论)。
再次,你作为隐名股东 ,权利义务依你与代持人之间的约定来,如无约定或未约定相应情况,则你们之间仅为债权债务关系,你无法享受股东权利(包括你不得以股东身份提起相关诉讼的权利)也无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你二人与转让合同受让方签订合同时,你是何身份。若你为合同中一方主体,则你可依合同约定起诉对方违约,要求受让方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若你不是受让合同一方主体,则只能由合同主体来起诉。另,依据前述第三点若你与代持人之间的约定中有相关约定则你可据此提起违约诉。
综上,第一,公司制的情况下你的损失最大程度就是你的出资额(除非发生法人人格否认需另论);第二,若你想主动解决问题,先看你是否为受让合同主体,若是则直接去起诉。若不是,则需考虑隐名股东的问题。最后,以上讨论仅限公司形态下的责任分析与处理路径,若为合伙企业制则需另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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