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个人述求
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2016年12月份在贵行办理了一款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具体业务类型不是记得很清楚,当时的经办人员是贵行的职工刘睿同志,当时根据小刘的描述是一款针对公职人员的小额贷款,随借随还的那种,申请总额度中支出了多少就从支出中每日算利息,当时本人觉得这款业务比较符合个人意向就办理下来了,记得批下来大概是2016年12月份左右,期限一年,到期还本,这是我在贵行办理的第一次贷款业务。
2017年11月份底,我这笔贷款如期归还。最后是小刘催我到什么时候归还,我再微信上还提到询问过有没有逾期的问题,心存感激,感觉是因为提醒了才没逾期。
因个人资金周转问题,再次向贵行申请了续贷,考虑到贵行是我校工资代发单位,又签订过协议书(就是职工贷款享受更优惠的政策),此次批下来是在2018年4月份,本次还款日期是在2019年4月份,因考虑到还款日快到,我准备从其他银行中贷款补还后在贵行续贷,没想到在其他银行贷款过程中查得征信逾期16次,最长逾期1个月,最高金额160多元,我第一时间打电话联系了我的经办人小刘,询问具体情况。因为平时他也经常打电话给我说记得要保持卡里有足额款扣利息,我每次也很感谢他能够来提醒,而且每次也说过因没收到短信,小刘告诉我开通了短信,是不是被什么软件拦截。总之,我从未想过已经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每次打电话来我以为是向其他银行职员一样友情体提醒。关于征信这块,我想就是大家都知道重要性,第一次我还款我还特意咨询了自己当时有没有逾期之类的。就是因为逾期这件事,给我带来了巨大损失:
1,首先是到期还本因为审核不过没能筹到资金;
2、信用卡审核不了;
3、其他贷款也做不了……
回想整个流程,我客观的检查了一些问题:
1、首先是自己不懂金融知识,法规、没有重视客服人员提醒,造成如此后果。
2、其次是对贵行的服务存疑惑
我的经办联系人小刘从我第一次逾期起,就从没直面说出我因为此事逾期一次,每次就是不痛不痒,认为是友情提示,说下次要记得来,感觉被挖坑了;
‚在每次小刘致电我的时候催我还款,我也解释过原因,也就是大概怎么回事没及时换,几乎都提到了短信问题,我的是从第二次贷款开始每次从平台支取的钱有短信通知一下,如果每月的还款日18日会收到通知说21日还款的提示,在我保存的信息中这短信也不是每个月都有;
ƒ我从18年4月份到今年查征信起共逾期15次,也就是我从我支配的总额度中每次支出都算一笔贷款,这点以我认知的不同,都发了总额度每次支取算一次贷款,导致今年贷款21次,感觉贵行普及宣传不够到位,可能也是我的原因;
④在我接到催款提醒中更多的是在逾期后的,也就是21日后的。
换句话说如果我第一次逾期你就说逾期一次,第二次就逾期2次,我想自己应该还不及时还吧,再说如果每次有余额提示也不至于不及时存钱进去或要电话提醒……
如今出现了本次事件,我第一时间检讨了自己在客观上的过失,也有道德人文关怀方面,我也不敢说银行是不是就一定要怎么地为客户服务,但是还有很多疑问没解决:一是是不是经理催款时间的问题,二是这类贷款是不是都是收取这样的短信提示而没有流水,三是经理人这样提醒客户是否妥当,这些都是我现在在了解的问题,毕竟我不能因为此类事件而影响这么大全部承担责任,承担不起,起码想要得到合理解释,争取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同时也希望贵行积极给我提出积极意见建议,我当配合积极处理,我目前不知道自己诉求是否合法,但我还是会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自己能接受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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