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海
律师
第一,我国公司法上仅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主要形式,在企业初创阶段,可以根据前期投入以及流动资金状况选择具体的公司组织形式,同时也不排除采用合伙企业的方式经营。对于早期资金投入较少,行业前景不明朗的情况,建议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比较稳妥。
第二,由于旅游与医疗两个行业均为监管行业,因此需要向两个部门分别申请行政许可,由于同一家公司兼营旅游与医疗服务是不可能同时获得许可,建议成立两家公司分别经营两项业务。这样可以避免行政处罚的风险。
第三,在建立两家公司之后,可以将两家公司作为上下游企业,这样在缴纳增值税时,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可以有一个环节抵消,这样可以减少企业的税负,进而从总体上增加股东的分红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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