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
双方2018.12.12登记结婚,2019.03.28举办婚礼。女方给了二十万嫁妆(十七万为房子首付,房屋在男女双方还处于恋爱阶段,女方父母已付,写的是女方名字,三万现金打女方卡上)。 举办婚礼时女方舅舅念祝词说了二十万(没有说明20万的组成 首付+现金 但男方是知情的 )给两位新人,录有视频。现双方感情破裂,准备离婚,男方以此视频作为证据要挟,说这二十万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房子,他的说法合理吗?法院会判定此为共同财产吗? 此房有40万贷款,还款一直是女方。 期待各位律师的回答,谢谢您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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