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权债务房产落实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贷款借款问题,我情况是这样的,我和老公结婚十几年,存了点钱,2018年3月开始准备加建,加建过程中,向亲戚借了十万元,然后在装修和购家私电器过程中花了十万元(这钱是我爸爸用生命换回给我的,我拿了一部份出来),结果等我加建好装修好了,才知道我老公在2017-2018年向银行和贷款公司和个人借款带息共十五万左右,这下我可气要命,平时没发现他什么异常,居然发生这种事,他借的款我一无所知,问他怎么会贷这么多款,他说用去赌博和玩和饮饮食食中了!我气了,马上2019年2月签订了离婚手续,债权债务(建房子欠亲戚及材料费人工费共二十三万,双方协议各承担50%。而他个人借款/债务是没有参与在协议上的)和房屋及里面的所有家私家电的使用权/所有权归我(房屋只有建房时的回执,没有房产证,回执写我老公名字)也写清楚了。我俩没房产,只有唯一这没房产证的房子,现我俩还住在一起!他所有的贷款和信用卡都逾期好几个月了,现在银行那边准备要起诉他,要去他单位和家里核实情况取案!现在的情况是他没有资金周转,欠那十五万现暂无能力还,现在向我私人借款十五万元,感情上想帮他,但是看他这样一次又一次来害家庭,又不想帮,进退两难,又怕帮了这次,又返错,因为已经写过很多承诺书了,也没用,所以现在想帮他。我想要个保障,借款内容如何写里面写要求以后不准再向任何个人/贷款公司/银行/开信用卡及高利贷等,然后就是规定每月按时还本金/利息,如逾期几个月就要受到法律制裁,还有他没有任何有效的抵押物,就是如果他真的无能力还这笔钱我的话,现在房子没有房产证,又不可以抵押(只有建房回执,又是写他名字,变更不了,法院是默认为夫妻共同财产),我是否能在借款给他这个机会,要求他的所有财产全部归我所有呢?请问要去公证处吗?(但是没有房产证,估计都不会受理),如果不去,请问这样有法律效力吗?法院到时会认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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