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纠纷
17年和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 有一次跟朋友出去喝酒 喝多了发生了关系 后查出怀孕 当时并不知道是朋友的因为喝多了没印象 以为是男朋友的 后结婚 (同居关系并未领证)而后他们家前后一共给了我十一万元 当做所谓的彩礼 结婚初期我和男朋友花了三万左右 (包括了给父母双方买衣服之内的一些花销 只是结婚初期 来往的一些花费 其并不是我们两个人的日常生活花销)后他们家以父亲看病 楼房贷款 租房和家用电器等理由拿回去五万 18年初孩子出生 他们家父母拿了六千左右 (住院费和孩子的新生儿用品钱)他的朋友给宝宝了几千块钱 (这个钱并没有花在宝宝身上而是我们两个人花了 现在他也向我索要这个钱)宝宝基本大半年都在我父母这里 还剩三万左右确实是作为了我们两个人的日常开销来用中间给了我四到五次工资 也是作为了我们俩的共同花销 宝宝不算住院时候的费用大概花了一万左右 剩下其他的宝宝花费包括给孩子看病都是我父母拿的钱 18年十一月份因感情不和分居 然后就孩子抚养费问题 作了亲子鉴定 我才知孩子并非我男朋友的 现在他以我骗婚(包括婚礼流程的所有花费)为由 要求我赔付十一万元 得彩礼还有精神损失费等共计十六万余元 我想问下我这种情况是骗婚嘛 还有 他的说的这些 我需要退还赔偿吗?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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