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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希望可以能附上法律条款,因我不知道怎样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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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019-03-29 09:59:25

全部(40)位律师解答

  • ¥0.25
    马冬梅 律师
    《合同法》第99 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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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01:12
    44
    • 王宝珊服务方: 该回复2019-03-29 10:02:42被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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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02:37
    • 马冬梅服务方: 构成要件:1、双方当事人互享债权、互负债务。2、抵销的标的物种类相同。3、须双方债务均届清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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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03:09
  • ¥0.25
    孙杭林
    《合同法》 第九十九条 债务的抵销及行使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一百条 债务的约定抵销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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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01:37
    495
  • ¥0.25
    朱家明 律师
    《合同法》第九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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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02:04
    220
    • 朱家明服务方: 由此可见,构成要件有四:1、双方当事人要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双方互负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3、债权已届清偿期;4、双方的债务需可用于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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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04:15
  • ¥0.25
    李林 律师
    《合同法》第99 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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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02:31
    42
  • ¥0.25
    王宝珊 律师
    您好,合同法第99条明确规定了债务的抵销及行使,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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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03:16
    1488
  • ¥0.25
    南晓峰 律师
    合同法第九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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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03:17
    518
  • ¥0.25
    陈历云 律师
    必须两人互享债权债务,债务种类相同,必须都已经到期,必须都是可以抵消的债务,不能是禁止抵消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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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03:45
    28
  • ¥0.25
    邬登成 律师
    1.互负债务 2.债务种类相同,如都是欠现金。 可以不经对方同意抵消。 3.双方友好协商后,任何债务都可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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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04:26
    8
  • ¥0.25
    李国民 律师
    17"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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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04:41
    349
  • ¥0.25
    钱雪冬 律师
    (1)须二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须双方所负债务种类相同。(3)须双方债务均到履行期,但债务后到期的一方放弃其期限利益的,应允许其主张抵销。(4)须双方抵销的债权、债务均是合法的,依法律规定或依债之性质不得抵销的不得主张抵销(如工资与借款) 《合同法》第99 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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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04:47
    24
  • ¥0.25
    何勇 律师
    《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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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06:59
    8704
  • ¥0.25
    吴涛 律师
    楼上各位律师已经附上了该法律条文,你详细阅读即可,如有不明白之处可以向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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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10:40
    31
  • ¥0.25
    张晶 律师
    第九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释义】本条是关于法定抵销的规定。 抵销,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抵债务的履行。 抵销因其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法定抵销,指法律规定抵销的条件,具备条件时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抵销的效力。 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比如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比如都是一级天津大米。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 当事人双方互负到期债务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下列情况除外: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比如,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人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以抵销债务。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主要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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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13:02
    241
  • ¥0.25
    张馨元 律师
    依据合同法第99条,双方互负相同种类债务,且债务都到期需要偿还,可以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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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15:10
    52
  • ¥0.25
    王景生 律师
    你好,上网查询就是,合同法第99条有明确的规定,来处理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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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15:12
    334
  • ¥0.25
    王世东 律师
    你好,条件有1双方互负债务2均已到清偿期3标的物种类相同,不同的话需要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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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19:33
    9
  • ¥0.25
    徐甜甜 律师
    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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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30:07
    11
  • ¥0.25
    李达 律师
    《合同法》第99 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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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31:14
    32
  • ¥0.25
    秦惠芳 律师
    你好,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就可以进行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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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37:16
    1236
  • ¥0.25
    姚慧雅 律师
    合同法第九十九条 债务的抵销及行使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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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46:57
    7
  • ¥0.25
    贾志红 法律执业者
    《合同法》第99 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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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47:29
    160
  • ¥0.25
    李洋 律师
    你好,《合同法》第99 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抵销的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2、双方互付的债务,必须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 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4、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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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49:45
    71
  • ¥0.25
    李新宇 律师
    你好,必须两个债权都到期了,而且是同一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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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0:59:22
    523
  • ¥0.25
    周志超 律师
    合同法 99中的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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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1:02:37
    10
  • ¥0.25
    王铭 律师
    债权到期,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一方放弃到期债权利益或提前支付可提前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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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1:11:29
    4
  • ¥0.25
    李小苑 律师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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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1:20:49
    78
  • ¥0.25
    杨康 律师
    可以查询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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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1:27:04
    165
  • ¥0.25
    张家平 法律执业者
    你好,百度查法条就行。关键是你要把你的具体情况发出来,让律师帮你分析是否适用法定抵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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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1:48:41
    91
  • ¥0.25
    陆畅言 律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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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1:59:15
    279
  • ¥0.25
    冯硕 法律执业者
    您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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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2:54:58
    25
  • ¥0.25
    文璐璐 律师
    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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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3:08:41
    20
  • ¥0.25
    陈慧玲 律师
    合同法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 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 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 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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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3:41:59
    33
  • ¥0.25
    苗世静 律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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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3:50:41
    184
  • ¥0.25
    于淑君 律师
    你好, 合同法第九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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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4:33:59
    181
  • ¥0.25
    蔚松芬 律师
    你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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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4:44:34
    20
  • ¥0.25
    袁琰 法律执业者
    第九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所以要满足四个条件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4.并非法律规定不得抵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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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4:49:26
    0
  • ¥0.25
    陈娜 律师
    楼上的各位律师都已经把条文附上了,你认真阅读即可,如有不明白之处可以找我1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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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5:08:33
    56
  • ¥0.25
    崔勇强 律师
    你陈述的情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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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5:08:42
    345
  • ¥0.25
    常彦奎 律师
    2"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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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5:13:20
    63
  • ¥0.25
    马红丽 律师
    你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了,有什么问题可以具体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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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9 15:16:23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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