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的离婚问题
我妹妹结婚前有精神病,治好后经人介绍给葛某,于是他们不久就结婚了,婚后不久,葛某及其家人得知我妹有精神病,便对我妹不好,现在已经结婚四年了,期间他们都未善待过我妹,间接的造成我妹精神疾病复发两次,两次住院治疗都是我爸给我妹出钱治的,葛某及其家人未出一分钱,也未去医院探望过。现在,葛某已经去办理离婚手续,我妹没有签字,葛某想去法院起诉我妹去签字离婚。请问,我妹是否可以申请:婚内我妹两次住院治病及日常的药费,葛某没有给我妹出过一分钱,我妹是否可以起诉葛某应履行作为丈夫的责任进行赔偿?如果葛某已经离婚成功,是否还可以进行赔偿?而我作为当事人的姐姐,是否可以代理我妹去法院起诉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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