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海
律师
当事人,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提供如下法律建议。
第一,由于孩子没有出生,现在无法确定孩子与对方的关系,因此无法申请先予执行孩子的抚养费。对于这种情况,建议您在孩子出生后,要求其父亲做亲子鉴定。在有亲子鉴定结论支撑的情况下,您可以就怀孕期间的所有支出以及孩子的抚养费向对方提出主张。
第二,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因此无论对方收入是否稳定,均需要按照一定标准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对方拒不支付,您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判决一旦生效,只要男方有收入,法院会依你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如果对方以后又结婚生子,其抚养义务不可免除,仍然可以按照他收入的20%至30%支付抚养费。
第四,从您介绍的情况来看,孩子抚养权归于您的可能性非常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孩子可以随你姓氏。
第五,如果您采用寻人启事的方式粘贴他的照片和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这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是违法的。
第六,目前来看,只有等到孩子出生做出亲子鉴定之后,才能够采用合法的手段维护你方的权益。如果您目前面临现实困难,您可以向当地妇联或者居委会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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