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不知道老爸患有精神病,以为他是装疯的,而且二十多年来,没伤过人,昨天砍人属于突然性,我们作为监护人,也没法提前做好监护,预防措施,这个医疗赔偿这块,我们承担责任会不会少一些,能减少我们赔偿额度吗?目前我们应该搜集哪些证据,预防对方敲诈,或无理一些赔偿,如精神赔偿,误工费等,昨天派出所和我带老爸去医院,医生听我说老爸病史,原因后,说是精神分裂症,我们需要去叫医生开精神分裂症,证明吗?昨天他们只开生活费单据,其它都没开,如果要开的话,可以迟一点再去医院叫医生开吗,因为医院离我家有点远,医生说两个星期后去看他,我想那时去看再开,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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