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拒绝探视
我和男方离婚的时候订的协议是每周孩子我带两天,现在男方不给带,我要见的话只能去学校在孩子上课前见一面。
之前为了不给我见孩子,连学都不让孩子上了,把孩子藏了起来。离婚的时候我是净身出户,协议上写女方上班后,每个月给孩子生活费,我微信转的,他收了。
孩子的衣服鞋子,玩具,生活用品我都会给他买,但都是交给老师,我不敢打扰孩子,怕他家人又做对孩子不好的事。
由于我没能力抚养孩子,所以离婚的时候把抚养权给了男方。
现在我想问下,如果我选择再次成家,然后就有了抚养孩子的能力,和他打官司,我能打赢的几率有多大?
现在我不敢和他们明抢孩子,因为抢的话,估计他们家人又不让孩子上学。男方的母亲有病,是癌症,整天孩子放学后基本都在屋里待着。男方的父亲在矿上上班,男方在外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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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
他家还和老师说,不给我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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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9 09: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