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锦山
律师
您好,您所说的情况确实很可能是违反法律规定了,工商局有权罚款,但是对于罚多少,法律只规定了范围,具体罚多少一般要看情节严重程度。
广告法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一)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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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锦山服务方:
如果您认为罚款数额太高,是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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