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繁越
律师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所以你问的问题应该由学校(幼儿园)承担你的赔偿。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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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繁越服务方:
如果鉴定构成伤残则需要残疾赔偿金,否则需要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医疗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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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繁越服务方:
大多数费用都需要你用发生的票据去主张,护理费是你请护工照顾孩子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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