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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控,是2006年公安部推出一项禁毒措施,全称“吸毒人员网上动态管控预警系统”。系统收录了全国在册登记的吸毒人员以及其他一些有过毒品犯罪记录的人员信息,只要信息被录入该系统,被录入人员的身份证等多种信息便在全国公安系统内共享。被录入人员无论在全国什么地方(港、澳、台除外),只要使用本人身份证,酒店、车票系统都会自动预警,辖区内的民警会赶到现场,对当事人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盘查,本意是想减低毒品违法犯罪率。5年后,该动态管控系统正式写入法规中,执行有法律依据。2011年6月26日发布的《戒毒条例》,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一般来说,凡是被当场抓获的吸毒人员,在拘留后,通常会由办事民警将其信息录入动态管控系统中。处于动态管控中的吸毒人员,每次登记酒店入住、网吧上网、购买火车票、在银行办业务等,只要动用身份证,都会联网自动触发预警系统,当地警察会根据情况上门进行尿检,确实其是否有吸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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