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蓉
法律执业者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九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路是公共道路,水洗过之后很滑,而且你也没有放置警示牌以提醒,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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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蓉服务方:
这与下雨是两回事。下雨导致的路面湿滑,你不存在过错,不具有提醒义务。但人为导致路面湿滑,而对行人造成损害,则你导致路面湿滑的行为与行人摔倒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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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是路面有水,你也不必一定从这小路行走,还有其他小路走,因为你自己本身是脚不方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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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蓉服务方:
公共道路,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时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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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既然是公共小路,我也可以认为是意外,你眼睛看得见我家刚起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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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你看见路面有水或者有可能滑的可能性,你是有判断力的人,我换一句话说明知道可能有危险,还要这么做,怪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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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既然是公共区域,我们也没有义务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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