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
2014年8月广源开发公司的人找到我公司说:锦海花园项目资金短缺,工人为了工资围了住建局,急需资金解决工人工资,我说我们是中介公司可以给你们联系客户,具体怎么运作让老板过来协商。后来老板张忠平来到我公司,我一看认识,我们在保定一起干过工程,对他的为人和实力特别清楚,这个事我就不想管了。后来张忠平说:急等用钱,6个月内还你月息3分(含公司管理费)当时我们口头约定不订借款协议只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若违约执行商品房合同!当时房价地理位置好的2200元左右,锦海花园1900元,我看了张忠平提供的销控表,五证,及公司组成等资料,张忠平系自然人独资公司,贱卖不损害国家利益,国家又没有禁止性规定不可以低价出售,所以经协商2014年9月29日张忠平在我公司直接和客户王立刚,聂洁微签订了62万6套房一次性付款购房合同,并开具了收据。2014年10月9日张忠平又在我公司与客户刘素端,赵民星,甄娜,赵同占,高国宪,刘丽萍签订了10套100万元商品房一次性购房合同,并开具了收据。
2015年商品房交房日到时,我们找到了广源开发公司张忠平说:钱没有,不是有房吗!我说我想退房拿钱,房不知那年那月才能交工我不想多要,张忠平说:咱不是说好了吗给不了钱房就是你的.谁知道2015年底我们又找到广源公司,老板换成了一个叫李志李志强的,说公司已转给了我,
(其实李志强所出具的转让协议是伪造的,其根据是转让协议张忠平的签名不是本人所签,做鉴定便知真假,张忠平收到的8000万是怎么给的?)你们找张忠平要房吧!为此我们到了工商部门查看了工商登记,张忠平还是法人,独资!(时至今日法人还是张忠平,独资)可李志强就是不承认!此时客户们天天找我这个保人,本人只好以二分利息借朋友,亲戚的钱把高国宪,刘素端,赵民星,赵同占,聂洁微本金利息还了并签了转让协议,以后又去公司多次,李志强就是不承认,2016年初,我们听说张忠平因涉嫌挪用公款共犯被唐山曹妃甸法院羁押,没办法8人委托我和华信律师事务所向唐县人民法院以商品房卖买案由提起了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因没借款协议只有合同)。2016年4月8日立案,一审判决后开发商提起了上诉,2017年3月30日保定中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2018年我们忽然听说我们所买房中有五套回迁房,听说后我很困惑,为什么保全时住建局开发股没回迁房登记?一审,二审开发商为什么不提出有回迁房?若提出我相信法院会考虑的,开发商提供的分房方案为什么盖定州广源开发公司唐县分公司章?(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在这里我对回迁户没得到安置表示同情,对回迁户目前提起的第三人撤销之诉表示赞赏,中国是法治社会,在法律框架下解决是最好办法。2018年11月我就主动联系回迁户,法院把回迁房退给回迁户,终因法院不能出条解书无果而终,今年3月我又找主管县长,法院院长多次表示退房,最终商定第三人撤销之诉开庭时当庭调解。可是唐县县委书记却以保稳定为名组织纪检,公安对我立案,罪名是:虚假诉讼。(我的证据只有商品房卖买合同,请问我用什么名义诉讼?)诉讼看的是证据。
我找过开发商多次,告诉他们我不想多要,该给我多少给多少,可开发商就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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