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妇女的权益保障,
我跟我前夫认识两个月 对方说物质条件好,想要出海的原因说服我们先结婚。说出海回来后买房,结婚后就有了孩子,婚后一个月然后他就出海,半年后左右回来陪我生孩子一个月。一个月后又出海,然后等到孩子两周岁的时候回来 回来当天就把孩子抱走去他家了 然后我不让看孩子。后来走法院离婚,婚前有过暴力行为,辱骂,婚后以我不去他家为由不给生活费和产检费,不断言语辱骂攻击,对正处于孕期的我造成很大的精神伤害孩子还未满月时去过满月也有言语辱骂,孩子两个月时。前夫出海走了,对方家里又不给生活费。万般无奈把孩子送去他家了。四天左右才把孩子送回,而我已经在气愤的情绪下没有母乳了,然后把工资卡才给了我。法院开庭的时候他不同意离婚。经调解离了。孩子判给他。离婚财产分了我3万,每个月,第一个月周二周三可以看孩子。当时他说随便看。后来。除了那两天,其余时间不让看。离婚这一年一直在。思念孩子的忧郁中度过。每天忍不住的流泪。今天早上心情又莫名的低落 上班途中,也还是忍不住的流泪。家庭成员中没有人帮助我。父母说让我放下。毕竟是别人家的根,让我再找人家,现在我的工作是缝纫工。很累。身体也很虚弱,不知道该怎么走出这个阴影。只是想着能跟孩子相处的时间多一点点。哪怕一天。孩子快上幼儿园了。可能不能周二周三看了。变更周六周日手续麻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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