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股纠纷
我在甲和乙的A公司工作10年,16年公司开始经历业绩下滑,仅剩我和甲乙三人,在此期间我负责采购,研发,生产,销售和售后的工作,期间甲口头承诺我作为股东,我公司在还房贷,我并未要求分红或者销售提成,18年初甲和乙答应我作为B公司的法人和股东,我持有B公司34%的股份,甲和乙分别持有33%的股份,期间法人章和公章在甲手里,年末甲和乙提出B公司支付甲和乙半年工资,我没有同意,理由是我和甲乙三人工资均由A公司支付,B公司也并未支付我的工资,遂产生纠纷,现在分红也没拿到,想退出B公司法人和股东,但在我担任法人期间财务均由A和B负责,并有假账,如下问题需请教
1.退出前签署无责任声明是否有效?有那几点需要特别说明?
2.如何退出能避免甲和乙经手的财务问题?
补充:
1,B公司为负责A公司售后业务及收入
2,B公司实际并无支出成本,房产为A公司提供,其它小额成本也由A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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