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养殖场买了一条狗花了1800加400运费共2200元,接到狗后发现狗的眼睛有问题随后问养殖场原因,养殖场说可能是光源刺激的先养一段时间吧,于是养了一个月还有,后来让宠物医院出了一个病例证明发给养殖场后答应跟我换一条狗,我把原来那只狗再邮过去。我邮过去加上他运过来来回一共八百运费其中我出600,养殖场出200差价(是因为养猪场换的狗原价为1500元,我买的1800元的狗减去代理费用提成100是1700元,再减去换的狗原价1500元有200差价)顺便问一下这样情况的运费应该我出吗?接到刚换的狗之后发现狗很瘦弱,我问养殖场他们说在养殖场可能照顾不是很全难免有瘦瘦的,过几天吃点去虫子的药就行,中午接到狗之后把狗放进家中去上班,下午6点舍友发现狗突发疾病不知多长时间全身颤抖吐沫,送至宠物医院抢救,跟医院叙述整体经过,医生认为是在运输途中中暑所致,运输的是拉人的大巴车,狗用纸箱子包住放在大巴车放行李的地方(正常情况下可以这么运宠物吗?)随后自己留存了医生写的病例证明,和病危通知书。随后与养殖场沟通无果,现在想起诉他们。请问我这种做法合理吗?现在的责任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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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
2019-05-06 17: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