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妻子2012年去世,本人2015年再婚,所有财产均在2015年前由本人创造。一部分现金,一部分信托产品。不涉及房产
所有财产均是本人创造,近三年还有一部分投资收益,现任妻子不知情。本人主要是想把所有东西就给儿子,涉及的金额大,不想出闪失。孩子们不知道数额,我不想让现任妻子知道 询问: 1.是否立遗嘱写明所有财产指定给儿子即可? 2.有没有其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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