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金婷
律师
如果结婚时间很长的话,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1993年的《财产分割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夫妻在事实上处于分居生活的状态,但从法律上而言,夫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另外共同财产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