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车辆
当事人被杀害,所以买的房子逾期未付款,被抵押到银行,房产商怕利息太高把剩下的付清,然后房产商和银行一起起诉到法院。当事人没到场的情况下,判决三日之内付清余款,这样的判决有效吗,被杀是2017.06发现尸体2018.11房子是2018.09立案受理,2018.12开庭。请问这种情况下的判决生效吗?另外,房产商希望解除合同,但只付给我们当初的首付,我们还可以跟他们谈判吗?毕竟房子涨价很多,房子当时总价33万,买的时候首付款10万,但他说我们只付了4万多,剩下的23万分期,但房子也交了钥匙的,有这种情况吗?是不是必须我们签字,才能解除抵押手续,才能转卖,我们有谈判的筹码吗?
另外,有辆车,也是因为当事人被杀害逾期,犯事者还拿着这辆车低价卖给别人一次,别人没敢开,感觉这车有事,那这辆车还能卖出吗?价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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