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女方陪嫁虽然是领结婚证之前买的,但是没有保存证据,证明是女方出钱购买。男方现在拒不承认陪嫁是女方出钱购买的。
所有东西购买都是用我父亲的卡,进行刷卡购买的,如果调出刷卡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如果男方把我的陪嫁损坏怎么办?
钱是在我未起诉的情况下取走的,还能追回来吗?我们结婚不到一年,男方是否有权向我追回结婚时给我的彩礼钱。我父亲给我买的家具家电的银行流水,只是写向某个商铺支出多少,没有具体到买了什么,是否无法作为具体证据?
点击购买表示您同意并接受《VIP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