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海
律师
对于这种情况有两种救济途径,但最根本的是申请再审,争取纠正原判决。
第一,您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证明您仅是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您仅以您个人的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因此您不应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二,建议公司及公司各股东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投资机构向你方支付的款项并非向你方贷款,你方与投资机构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双方之间仅为投资关系,因此,在处理你方与投资机构之间关系时,不应当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而应当适用《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你方申请再审前,需收集相关的新证据,这固然存在相当的难度,但却是化解你方危机的最根本的出路。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