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承包方不履合同,肆意妄为,发包方居民小组不按合同执行解除
举报信尊敬的信访局领导:您好!我叫xx,是xxx的(村民),身份证号码:xxxxxx,电话号码:xxxxx,现在我向您要实名举报田智包、陈茂松等人黑恶势力的不法行为。私自超出红线施工,把新楼市场变成违章建筑。在建新楼市场的时候超出红线规划,违规建房。将规划为600平方米违规增加900平方米,最终建成1500平方。违规将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新楼市场消防通道改建成铺面档口,进行出租,阻碍了村民的出行,对村民消防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欺行霸市,扰乱了市场的经济秩序。新楼市场承包方田智包,在陈茂松子父关照下,强将原老商户强制清理出场,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给老商户给优先续租的约定,致使市场经营户减少,导致损失惨重。连续两年两次拖欠租金,两次拒交滞纳金且拒不履行责任。恳请信访部门重视这件事情,他们欺压百姓,横行霸道,已经是一种黑恶势力的行为,现在正值十九大新时代,我们每一个公民的权益都要得到保障,恳请市扫黑除恶工作小组能够高度关注这伙黑恶势力,及时将他们制服,还给我们广大经营户一个公平公正的经商环境。 举报人:陈文在2019年 5月16 日附件:控告书新楼市场承包方田智包在陈茂松楼市场承包方田智包在陈茂松子父关照下不履合同,肆意妄为。霸占用消防通道出租经营。连续两年两次拖欠租金,两次拒交滞纳金。进行不正当竞争,将原老商户强制清理出场,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老商户给优先续租,新楼居民小组至今不敢管,强烈要求新楼居民小组履行合同约定,解除新楼市场承包合同。 强占消防通道,超出红线图违规加建。依据2017年4月18日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表决表(详见附1页表决表)已表明新楼市场占地面积为600平方米。但新楼市场承包方田智包、陈茂松等人为了增多铺面、档位出租,来增加金钱收入,将消防通道改建成铺面档口,进行出租,阻碍了村民的出行,对村民消防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被扩建成占地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扣除原承包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加建部分面积约为900平方米。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核实,核实可参照:(附1页表决表体现占地600平方米)。依据2017年11月3日汕尾市城市建设勘察测绘队测出新楼市场现状图(详见2页现状图)已明确指出新楼市场北侧已严重超出红线图建设(长度约为70米,宽度3米至995米不等),面积初步估算约为250平方米。请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超红线范围的建设尽快拆除。依据汕规地字[2004109据汕规地字[20041092号(单位)的第6号留成用地(详见3页图纸),表明新楼村的居住区百分之九十位于汕规地字2004092号(单位新楼市场北侧),由此可见拆除新楼市场北侧超红线部分建筑物的必要性。拆除后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车进村无阻,可以让村民们的生命财产得到合法保障。依据汕规要字[2004第070号汕尾市城市规划局研究同意新楼市场按《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进行设计。第4.1项建筑规模以审定设计方案为准,第44项,退距北侧用地红线:大于6米(即必须退距6米以上才符合消防通道的要求)。如果要退距建设的话新楼市场北侧要拆除(长77米、宽9.05米以上至15米)共约600平方米如果相关部门能按规划拆除宽9.05米以上退距为消防通道新楼市场北侧通道应为15米以上,但现在只剩下不到6米,望相关部门给予重视,尽快将予拆除,还村民一条“活路”。让新楼市场北侧十五米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详见附4页第44条)。根据以上情况并结合汕尾市城区据以上情况并结合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表决表和新楼市场承包合同,可体现出了新楼市场承包方田智包、陈茂松等人已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第一条第二项,承包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已被占道扩建成2900平方米(即将骑楼设计人行消防通道900平方米进行侵占建设,将原本表决表(详见附1页)标明占地600平方米,已被扩建成占地1500平方米新楼市场出租使用),此行为不但违反了合同条约第一项第2条,而且违反了合同条约第一项第4条,王爷宫町和道路及巷道不得摆摊。(此合同条款设立符合群众利益及创文创卫的要求)。但新楼市场承包方将原本占地面积600平方米扩建成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详见上报经促局的占地面积及相关部门可随时测量占地面积)其中900m属骑楼消防通道现已被建成固定铺面及档位出租牟利。这行为违反了合同的巷道不得摆摊条款,而且威胁着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及消防安全,要求进行将被围蔽的900m’进行拆除,并提请农村“三资平台”监管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管,要求对新楼市场的承包合同进行解除。二、欺凌霸世,不履行合约规定,强行驱赶原世居居民新楼市场承包合同第四条第1项:原世居民经营的铺面和档位给予优先承租,并适当给予价格优惠。承包方田径智包违反此合同约定(详见承包合同)违约情况如下:1、原世居居民在新楼市场原经营的铺面被田智包拆除整改后,铺面数量增多,但都被租给外来新商户(并非世居居民)。依据新楼市场承包合同第4条第7项:原世居居民经营的铺面和档位给予优先承租,并适当给予价格优惠(详见5、6、7页承包合同),承包方违反了此合同约定,详情如下:1、原世居居民胡素青经营的水果杂货店被拆除整改后,承包方田智包,将胡素青铺面封锁至今不予承租。2、原世居居民陈文在经营的美宜佳连锁超市被拆除整改后,需要铺面经营,承包方田智包至今并没安排铺面给予经营。3、原世居居民陈友兴经营的冻库冷冻食品,被将其原老铺位安排给予新商户同胞弟弟田智生经营冷冻食品使用。4、原世居居民陈文龙经营的企业(汕尾市侨榕网络有限公司)要求向承包方续租用二楼场地使用,被拒之门外,其借口二楼整层要租给“信利超市”作为大商场使用。但二楼至今约8个月空置,并没所谓的大商场入驻。以上情况可反映出新楼市场承包上情况可反映出新楼市场承包方已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市场经营户减少,排他性垄断经营,导致劳民伤财,被拆除的品牌店美宜佳损失惨重,被拆除的冻库设备损失惨重。网络公司上百台设备作为废品出售损失惨重,胡素青要养家糊口的饭碗被田智包封锁。此行为应该属于欺行霸市,扰乱了市场的经济秩序。三、拖欠租金,不缴纳滞纳金且拒不履行责任依据新楼市场承包合同第6条第4项,乙方田智包承包方违反此合同约定,承包款缴纳期为每年7月10日前承包款一年共29万元正(根据合同第3条)承包方田智包拖延2017年底,才上缴承包款给甲方。如果按合同约定第6条第4项(详见附7页)。逾期一天,乙方应甲方按承包款5‰作为滞纳金的处理方案,即乙方田智包已逾期150天交租,承包款29万元,按每天5%计算,应缴纳滞纳金217500元正,但为何承包方田智包至今无缴纳滞金217500元?依据合同第6条第4项逾期一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田智包已逾期五个月,请相关部门督促甲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综上所述,有相关人证、物证,在此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及要求,望能接纳。1、新楼市场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不但占道经营而且大面积扩建,霸占消防通道,要求解除合同,拆除随意扩建的部分建筑物。2、新楼市场承包方田智包,不、新楼市场承包方田智包,不履行合同约定,不但没按合同约定妥善安排原世居居民的铺面,而且进行垄断欺行霸市,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安排好原世居居民的铺面和公司位置,给村民们承租经营使用。将承包合同解除,敬请相关部门对承包方田智包欺0行霸市的行为进行刑事处罚。3、2017年新楼市场承包方田智包不履行合同约定,不但没按合同约定上的缴承包款,而且逾期150天才缴承包款,请“三资平台”监管部门,要求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约定,追回逾期滞纳金217500元,并解除合同,让承包方田智包承担违约责任。2018年逾期60天,应追回滞纳金约90000元,立刻解除合同!反映人:陈文在2019年 5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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