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A在2010年借款600万给本人,未约定还款期限,未约定利息,没有借据,截至2018年,本人已分批还500万。A从未以任何形式向我要求还款。现在A起诉,主张还剩余的100万,及600万按照每次还款后剩余额度按照银行借款的利息100余万,及诉讼费律师费。现在我已将剩余的100万元汇入原告银行卡。已过15天提交答辩状期限 。请问,现在这种状况,我应该如何应对。1.要求对方撤诉?如果对方态度模糊,拖时间怎么办?2.法院在开庭前调解?这要如何操作,我要联系法官?3.判决的话,预期什么结果?4.撤诉,调解,如果都可以,我应该选择哪一个?5.如何对我影响最小?6.我是不是可以联系对方律师,应该如何谈?请详细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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