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
2018年7月,哈尔滨道里区新阳路居民薛茗月(我与薛为大学同学)以帮朋友购买房产急用钱、母亲生病急用钱、财产被盗急用钱等理由多次向我借款共计本金150170元人民币,均为银行卡,微信转账或支付宝转账。其中薛茗月教我用七个软件平台借款(拍拍贷,玖富万卡,京东金融,马上金融,百度有钱花,360借款,支付宝借呗),由此产生的利息薛明月多次表示认可此部分利息。薛茗月还多次请求我用信用卡给她透支我没有同意,其中119800元有薛茗月签署的欠条,并且加盖哈尔滨雪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中央大街分公司公章,并谎称为此公司合伙人,致使我相信薛茗月具有还款能力,但经后续与公司法人求证,薛茗月与该公司并无任何关系。后来我发现薛茗月并没有购买房产,母亲也未生病住院,一直以借款为生,向身边所有人借款,吃好的用好的,便主张让薛茗月归还欠款,薛茗月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在我多次强烈要求下,至2019年5月薛茗月还欠我11万左右欠款,我的亲属去她家找她协商还款她根本不见躲在家中。薛茗月一直微信上推脱不还钱各种理由欺骗我,我报警警方说难以界定,5月3号在道里区法院网上预约立案,至今5月18号半个月没有人接案,给法院打电话,办公室让打窗口,窗口让打厅长电话,厅长电话根本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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