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买卖双方在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三方协议,签订协议当日买方直接支付卖方定金10万元,并约定5月25日通过理房通支付40万定金,合同签订后,需要买卖双方在理房通APP中注册、实名认证、绑银行卡、签理房通支付协议。
卖方在理房通APP注册绑卡过程中发现理房通存在问题,和理房通沟通的过程中,又发现理房通客服存在违规操作涉嫌欺骗用户等问题,卖方没有签理房通支付协议。
卖方以理房通存在风险为由,提出将40万定金由理房通支付改为直接支付,理由是理房通支付改为直接支付会降低买卖双方因理房通的问题带来的风险,并且没有扩大买方的资金风险,理由如下:
一、理房通支付过程:1、买方支付定金到理房通,2、中介核实当日房源状态,如果没被查封,当日解冻资金,3、卖方提取定金;
二、直接支付过程:中介核实当日房源状态:如没被查封,买家直接汇款给卖方;
三、不管理房通支付还是直接支付,如果在卖方收到定金后,房子遭遇查封,买方都面临着损失40万定金的风险。
买方认可甲方遇到问题,认可理房通存在的风险,希望改为银行监管支付(银行无法监管定金,只能将40万定金和首付款一起共同监管,在过户后支付给卖家,银行监管降低了买家的资金风险,也规避了卖家担心的理房通风险,但是卖家以不能及时收到原合同约定的40万定金为由,不同意银行监管。
现在卖方以理房通支付存在的问题不能免除买方按期支付40万定金的责任,并且理房通支付改直接支付并未增加买方的风险为由,要求买方按合同约定时间直接支付定金,否则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
买方是否可以拒绝卖方的按约定时间直接支付定金的要求?
卖方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以理房通存在问题和变更支付方式未增加买方风险未损害买方利益为由(如果理房通确实存在问题),单方要求改变支付方式,是否合法?
买方认为卖方拒绝履行已签署的买卖合同,拒绝履行签署理房通支付协议,导致买方无法通过理房通支付定金,是卖方违约在先。卖方以因为理房通存在问题(理房通客服电话录音告诉卖方他们存在问题有待于改进,如果不信任理房通可以联系中介变更其他付款方式),非卖方个人原因为由,不承认违约,卖方的这个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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