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海
律师
第一,在您填写辞职单之后并未及时获得批准,而又填写了调职单,且已经实际工作了几天,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已经在行为上否定了你方有辞职的意愿。
第二,你方在调职之后,公司方面并没有提出异议,仍允许你方在公司工作,因此在客观上公司方面已经承认你方与之形成了新的劳动合同关系,或者变更了原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三,综合以上观点,辞职单在客观上已经没有法律效力。你方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主张在新岗位上继续工作。如果你方与用人单位之间对此存在争议,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