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公证
各位老师,您好:
是这样,目前家中俩老健在,两老农村有一套老房(带有小屋),有儿女3位(两男一女),按当地风俗老房留于俩位儿子,10年前小儿需要城里买房问两老要钱,经过家庭协口头协商后两老根据当时老房的价位给予小儿相应的购房经费,老房留于老大,两老在老大家中(老房)养老。现遇老房将要动迁,小儿借照顾两老理由问老大索要小屋,拆除小屋后在老房旁重新建屋,老大同意给予小屋于兄弟供养两老,现房已经建成。两老因为各类原因想由老大照顾。由于拆迁及不确定因素的原因老大是否需要公证老房的归属权?老房归属权属于遗产吗?村里有聘请的律师可以在村里进行公证吗?需要两老及3位子女全部到场签字公证吗?老大目前不在当地近期无法赶回,是否可以让老大妻子或者子女代替签字?如果不行老大是否可以请代理律师签字?如果可以,代理律师怎么计费?这样的公证起到法律效力吗?如果以后要更改公证还要走什么流程?目前老房中有两张户口本(俩老和大儿家),当动迁后会有什么后遗症?
哪位律师有什么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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