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灌注化疗手术造成小肠瘘算医疗事故吗?
妈妈患有卵巢癌,去年医生建议做热灌注化疗,可是在热灌注化疗插管手术中医生说肠道有黏连,在分黏连的时候把小肠弄破了,当时进行了修补,可是当第一次热灌注化疗进行后妈妈发生了肠梗阻,梗阻把破口弄破了,造成了小肠瘘,由于热灌注要做四次,小肠瘘后不能继续做了,后来在医院治疗了2个多月,瘘口还是没有长好,后来出院修养,贴造口袋,医生说有可能自行长好,由于瘘口太小,肠道中大便出来不畅,造成老是腹痛,后来又进行了一次手术,还是没有能解决问题,现在病人很虚弱,小肠吸收不好,很瘦,免疫力差,老是挂营养液续命,之前没做热灌注之前,人很好,能跑能吃,肿瘤也控制的不错,现在生活很痛苦,肿瘤也随之进展很快,瘘口那皮肤疼痛难忍。请问造成小肠瘘属于医疗过失吗?还有医院明知道肠道破损的情况下还是做热灌注化疗,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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