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强行收回使用期限内林地,非法砍伐树木
村委要收回未到期40年林地,2005年办理的林权证,还未到期,林地使用期未40年,村委派人口头告知收回,收回未没说有任何补偿,协商未同意,后在本人未知情况下村委雇佣人非法砍伐地内树木,后找到村委,答复的结果竟是说伐就伐了也没法再给你栽上,没说有任何补偿,找到镇上说林业负责人病假没上班,后找到市林业局说过来查看也一直没来,事情过去两天了,现在这个情况我是否需要报警,林地的树木被砍伐,我是否还有林地剩余年限的使用权,还有村里是否有权利收回在使用期限内的林地,现在也不知道哪个部门能给个说法,都像再推托不愿意受理,我现在改如何维权,麻烦律师帮助解答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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