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违约赔偿问题
合同内容:
如贷款不足,乙方在7日内,以第(2)种方式补齐,(1)现金,(2)更换贷款银行
如乙方更换银行后,再次贷款不足,则乙方在得到银行通知后 / 日内以现金方式补齐。
违约条款:因乙方怠于履行等原因,逾期不交付房款,每日赔甲方房款0.1%。
房款支付时间:过户当天。
我是乙方,没有经过(2)更换银行,直接(1)现金,超过7天,一直在努力补齐现金,没有“怠于履行”(有与中介微信为证)。
甲方急用钱,不可能同意换银行,中介也没有提出,所以没有更换银行的证据。
现在对方,以超过7天没有(2)更换银行,要求赔偿。
我可以以不更换银行,用(1)现金补齐,没有约定补齐时间,来拒绝赔偿吗?
展开
收起
-
补充问题:
且第一次贷款不足时,甲方同意乙方补足现金,乙方也努力筹措(微信为证),是否视为共同放弃(2)更换贷款银行?
展开
收起
2019-06-06 23:34:46
-
补充问题:
且7天内,甲方并为提出更换银行,只是等着乙方补现金
展开
收起
2019-06-06 23:51:25
-
补充问题:
且7天内,甲方并没提出更换银行……
展开
收起
2019-06-06 23:52:03
-
补充问题:
补充条款里,约定了贷款利率上浮10%,否则合同失效。
对于中介方:如果更换银行,导致利率至少20%,所以中介不提出更换银行。
对于甲方:甲方一直要求5月31前过户(微信证明),如更换银行,审批时间更长,6月中下旬才能过户,
展开
收起
2019-06-07 07:04:15
-
补充问题:
合同约定(2)更换银行的时间:5月10~5月17,共7天。目前更换银行后的审批时间是一个月左右,审批通过后,才能过户
展开
收起
2019-06-07 07:26:01
-
补充问题:
目前,乙方可补齐现金,继续履行合同,但甲方仍要求赔偿,以此拖延,我如何应对?
展开
收起
2019-06-07 18: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