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顺产产程过长导致脑瘫能追究医院医生责任吗?
2014年 1月25日下午我妻子怀孕38周出现临产征兆入院镇医院准备生产。第2天1月26日中午正式进入产房开始顺产( 怀孕期间各种检查都有定期做,我们有问过医生可不可以顺产?医生结合检查报告告诉我们可以顺产!) 到下午3:30左右,顺产生下一名男孩。( 生产中时间过长我有咨询过医生能不能剖腹产,医生说已经露头了 不能 后面生不下来 该医生叫来其他科室的医生 一起来按压我妻子的肚皮强行把孩子按出来的) 男孩一生下来不会哭闹,继续抢救期间医生要求我签字放弃抢救,约半小时后,男孩才出现哭闹轻微呼吸。后立即调120转市妇幼保健院,入院医生诊断为严重缺血缺氧综合症。 下了好几次病危通知,都是突然没有呼吸然后抢救 医生说太严重了没有医治的价值,住院7天后我决定出院,然而他坚强的活了下来!期间没有任何异常,直到四五个月的时候发现他不会抬头出现飞机手,我们就带他去检查 医生说是脑瘫!后直接去武汉治疗 近两年 期间也有问过医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医生也没有说无所以然 我们也不知道是谁的责任 以为是我们自己的责任 直到今年 我妻子在我老家生二胎医生们问到头胎情况 我们告诉他们结合他们的检查 他们都说是医生的责任 他说如果当时生不下来 就可以直接剖腹产 没必要强行生下来 害了孩子一生!我们二胎医生建议是剖腹产 我们就剖腹产生的 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宝宝 我想问问各位律师 现在时隔5年 我们 去追究医院医生的责任 可行性有多高 胜算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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